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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山县国税局第三次荣获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0-04-07     浏览次数:

     近日从怒江州文明委传来喜讯,怒江州贡山县国家税务局荣获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该局第三次获得这一荣誉称号。

    长期以来,该局坚持在狠抓税收收入中心工作的同时,狠抓全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不松手,采取了三个方面的措施,规范管理,严格要求,“文明创建”工作得以稳步推进,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认可。

    一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不搞形式,不走过场,把文明创建活动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与税收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形成较为完善的创建工作责任体系,打牢了创建工作基础;

    二是深入开展了打造学习型机关活动,扎实推进国税文化建设,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积极组织开展各种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培养和造就了一支政治合格、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业务熟练的国税干部队伍,为文明创建工作提供了强力的保证; 

    三是积极开展了思想宣传、内外监督、扶贫攻坚、助残帮困、政务公开、文明办税、优质服务等活动,切实将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广大纳税人手中,切实为扶贫联系点的群众解决问题,切实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不断推进内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促进纳税服务工作更加科学化、优质化、人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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