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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准备 提前介入 事前监管青海专员办高度关注中央抗震救灾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并积极编写监管工作预案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0-04-19     浏览次数:

 

  青海玉树州玉树县“4.14”地震发生后,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为帮助青海地震灾区开展紧急救灾工作,中央财政于414日紧急下拨救灾资金2亿元,用于抢险救灾、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和生活救助、伤员救治、卫生防疫等方面。为确保前期及后续救灾专项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根据部领导提出的要提前介入,做好事前监管的工作要求,我办于15日和16日分别召开会议进行了具体研究和布置,采取三条措施落实领导指示精神。一是成立救灾专项资金监管领导小组,李永和专员亲任组长,全面指导和协调这项工作;二是联系四川、陕西和甘肃专员办,全面了解他们以往在救灾资金监管方面的工作经验并加以借鉴。三是主动向财政厅、民政厅了解此次救灾资金下达、拨付和使用情况,建立中央救灾资金使用情况沟通反馈机制,及时掌控动态。四是编写中央救灾资金监管工作方案,做好前期监管准备,以便随时开展工作。

  目前,监管预案初稿已经编写完毕,其他工作正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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