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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坪县国家税务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0-04-21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将我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使纳税人及时了解和掌握各项涉税税收法律法规,明确自身的权利和义务,不断提高纳税意识,同时树立国税机关良好形象,我局充分利用报刊、网络、新闻媒体及税收宣传月等载体广泛宣传税收政策、办税流程、服务事项,主动公开国税机关工作情况等。发挥互联网站信息发布快、覆盖广、成本低的优势,通过兰坪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公布国税部门信息公开制度、提供依申请公开办理,及时准确地更新国税新闻动态,发布税收法律法规和办税流程,报送听证、公示、通报事项目录,分项目通报组织收入情况等,为社会各界和纳税人获取国税信息提供了便利,拓宽了纳税服务的深度和广度。2009年通过兰坪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内容130多条。主动公开热点信息,将个体定税结果公开与网站和大厅宣传和电子显示屏内,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采取印发办税指南、送政策上门等方式及时将最新的税收政策公布给公众。特别面对全球性金融危机经济运行下滑和税收收入任务吃紧的双重压力,全县国税系统认真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将优惠政策送到企业、送到每一个纳税人手中,让纳税人第一时间了解政策、运用政策,积极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同时,在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中,将公开办税与推进依法治税相结合。进一步推进公开办税工作,形成了公开办税的综合效应。把影响税收工作的“难点”,普遍关注的“热点”和影响执法公正的“关键点”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对纳税人较为关心的税务咨询、税务登记、税务认定、发票领购、申报征收、行政审批等十六个方面的纳税服务向全县公开承诺,并向社会和公众广泛告知国税机关的具体服务职能和服务项目,税务行政审批及备案事项的政策规定、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理结果(不能公开的除外)等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内容,以兰坪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申报大厅电子显示屏、公共查阅点、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等形式公开,让广大人民群众及时掌握国税工作动态、政策措施,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和省国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南和目录,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按照指南和目录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信息。设立网络、电话、传真、邮寄等多种途径为公众提供依申请公开查询服务。尤其是全力支持县政府96128政务热线各项工作。 2009年,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产生影响带来的不稳定因素增多,各种利益交织、矛盾纠纷易于迸发的严峻考验,全体国税干部在加强税源调研,加强征管,积极寻求收入突破口的同时,一方面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努力构建和谐征纳关系。全面推广应用计算机定额核定软件,加大对定额核定信息的公示、公开力度,不仅对定额核定数额进行公开,还对定额核定的流程、指标、系数等进行公开,加大国税执法行为的社会监督力度,以此实现税务机关定税透明,办税公正,不断提高税收执法的透明度、规范性。另一方面是切实加强来信来访、咨询服务工作,深化源头管理,积极做好解释疏导工作,从社会公众、纳税人、干部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内容入手,提供涉税政策查询和咨询、行政效能投诉、涉税举报等服务,及时处理、反馈咨询、举报情况,有效保障群众的知情权、检举权和申诉权,让纳税人有更加方便、快捷的税企互动交流途径。对纳税人的热点问题都进行了及时的回复。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按照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规定,国税机关可以向申请人收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发生的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费用的收取依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除此以外,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其他费用。如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收费。由于我县国税系统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因此目前无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县国税系统暂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导致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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