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山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安排布署,保山市财政局组织相关科室,结合财政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工作。
一是领导重视,落实工作任务。把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摆上重要的工作议事日程,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局一把手亲自抓。明确各业务科室职责,按照工作实施方案将任务层层分解,集中力量多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地查找工程建设领域突出的问题。
二是按照规定范围全面排查,确保不留死角。重点对在建、拟建、竣工的大中型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重点项目逐一排查清理,特别是扩大内需及国债资金工程项目,确保资金安全和专款专用。
三是落实责任,确保排查不走过场。通过自查,查找出在政府采购、资金拨付和使用管理等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提出改进的措施和办法,明确专项治理工作的目标和责任要求,增强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