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国家税务局:
2009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措施,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较好地规范了税务干部的行政行为,加强了税收执法监督,增强了透明度,促进了行风好转,树立了国税部门的良好形象,有力地推进了各项工作的完成。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
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从机构上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负责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落实、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以及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将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分解到各部门,并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从组织上、制度上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落到实处。
二、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结合国税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陇川县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陇川县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公开形式、公开内容、公开程序及有关要求,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落实。
1.内部行政事务公开。一是议事公开,属于本局的重大问题由局务会议决定,一般问题由党组和班子决定,坚决反对个人说了算。二是人事公开,按照考核程序,从德、能、勤、绩、廉全方位对被考核对象进行考核,并公示,然后才确定工作岗位,近年来,我局严格按照人事选拨任用的程序公开选拔,最后将各项素质都较好的同志选拔到相应的领导岗位上来,整个过程做到公开、公正、民主、在整个队伍中没有造成任何不良影响。三是财务公开,严格按照《陇川县国家税务局财务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监督,重大开支都经局务会讨论通过,并且每笔开支都要经局主管领导和财务人员签字方可报销,并且按时向全局干部职工通报本局的经费使用情况,做到来龙去脉清楚。四是工作纪律管理公开,成立了陇川县国家税务局工作纪律巡视组,按月公开纪律监督执行情况。
2.税收管理服务公开。一是公开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公开纳税人依法拥有的减、免、缓、退税,申诉、听证、复议、诉讼等权利以及依法申报纳税、接受税务检查等义务,使纳税人充分认识合理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自觉履行纳税义务;二是公开税收政策法规,根据有关政策调整,及时公布最新出台的税收政策和有关税收工作信息,让纳税人及时了解税收政策信息;三是公开税收管理服务工作规范,公开办理税务登记、发票购领、纳税申报等的有关税收征管办法和办理程序及各部门、各工作岗位的工作职责、服务范围、服务时限、服务承诺、服务标准等,方便纳税人快速便捷地办理纳税事项;四是公开稽查工作规范,公开税务稽查的办案程序、执行程序以及相关事宜;五是公开税务违法违章处罚标准;六是公开税务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七是公开受理纳税人的投诉和监督举报电话;指定县局监察室为受理纳税人投诉的主要责任部门,并把监督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开;八是公开税务人员违反规定的责任追究办法。
三、落实工作措施,政府信息公开取得实效
1.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形式。一是在陇川县政府信息门户网站国税主页开设了陇川国税局内设机构工作职责、领导简介、便民服务、行政许可、政策法规、公开目录、工作动态、总结计划、四项制度等九个专栏,2009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涉及纳税人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税收政策法规,税务稽查决定和行政复议;二是统一设置办税服务窗口,在办税服务厅张挂办税示意图、公告栏,明示各个涉税事项的办理程序,各个服务窗口的功能;三是制作纳税指南,将税收基本政策法规、办税流程、工作规程、咨询服务途径等内容印制成纳税指南小册子,放置在办税服务厅中供纳税人取阅;四是设置咨询服务窗口,由业务熟悉的工作人员为纳税人提供咨询服务,为纳税人解答纳税问题,办理涉税事项;五是实行挂牌上岗,便于纳税人办理纳税事项和行使监督权利;六是通过举办税收专题讲座、利用新闻媒体宣传、税法公告、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公开办税的内容。
2.推行“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府信息查询”四项制度。成立了陇川县国税局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实施领导小组,制定了《陇川县国家税务局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意见》、《陇川县国家税务局重大事项公示制度实施意见》、《陇川县国家税务局重点工作通报制度实施意见》、《陇川县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查询制度实施意见》。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了责任部门,落实了责任人员。
3.积极推行96128政府信息查询专线。明确各科室工作职责:办公室主要负责将收集整理后的信息资料上传到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网上,并负责接听、解答96128专线电话咨询内容,对涉税事宜不能及时答复的按问题的业务性质在第一时间上报局领导后转到相关业务科室进行答复;各业务科室负责“常见问题及解答信息收集”,全面深入地搞好全局各项涉税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监察室督促落实办理。
4.拓宽监督渠道,强化检查考核,自觉接受纳税人、特邀监察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真实性、全面性和实效性。同时,我局还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检查考核,并把检查考核结果作为绩效考核、年度考核和先进工作者评选的重要依据。对工作进展缓慢、群众不满意,或重点不突出、效果不明显,以及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的,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对弄虚作假、侵犯群众民主权利、损害群众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查处并严格追究责任。
5.积极开展税法宣传,及时向社会和纳税人宣传最新税收法律法规和税收优惠政策,公示税收执法动态,促使税收法制宣传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如在今年的税收宣传月活动期间,我局紧紧围绕“税收·发展·民生”的主题,通过税收专题片、税收宣传资料、手机短信方式,利用办税服务厅、媒体等宣传平台,全方位、多形式地开展税收宣传活动。在内大力开展依法治税,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树立 “公正执法是最好的纳税服务”理念,热法人员严格按职责、按权限、按时限、按规程办事,公开、公正、透明地开展税收执法,税务人员的执法行为得到了有效监督,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护。
2009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主动公开了税务机关行使职能相关信息和涉及社会公众及纳税人的信息,做到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一年来没有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收缴与减免的情况,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及努力方向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份信息公开不及时;
2.信息公开内容和形式还有待完善;
3.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不够。
(二)努力方向
1.进一步加强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及时公开与纳税人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需要纳税人知情的重要事项。
2.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办税服务厅公告栏、广电媒体和举办税收知识培训班,不断完善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
3.加大考核力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列入目标管理进行考核,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4.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反馈机制,广泛征求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建议和意见,让纳税人有更广泛的知情权,更好地行使他们的监督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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