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国税局直属分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和完善非居民税收管理,2010年1-4月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入库33万元,同比增加12.3万元,增幅59.8%;对外支付金额1.6亿元,代扣代缴非居民企业所得税979.6万元,同比增加464.3万元,增幅90%。
一是加强培训辅导。外请有关专家进行“关于非居民企业管理、非居民企业所得税代扣代缴、税收协定待遇”培训,使税收管理员对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与了解,为加强非居民税源的管理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二是制定工作流程规范管理。为规范售付汇证明的管理,制定工作流程,采用模块化集成管理,对出具售付汇证明及后续管理提出了具体的管理措施和要求,定期上报售付汇证明台帐。
三是认真开展调查和清理,对非居民企业的核定利润率低于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和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非居民企业认真清理;认真调查境外机构通过派遣人员为境内企业提供服务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情况。
四是加强备案和上报。开展对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和源泉扣缴的备案工作,建立非居民企业来源于我国利息所得扣缴台帐;加强金融机构对外支付贷款利息扣缴企业所得税的核查,建立银行月度对外支付情况台帐。
五是积极开展专项评估。成立扣缴非居民企业所得税专项评估小组,主要核查企业“应付股利”“未分配利润”等科目,掌握企业是否存在对2008年度的股息做出分配而未缴纳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的情况,完成评估25户,补缴税款268万元。
六是加强信息交换共享。积极与昆明市地税局直征分局取得联系,定期交换售付汇证明的电子台帐,加强对非居民企业的管理和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