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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宁国税局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云南省第十二批“省级文明单位”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0-05-21     浏览次数:

        近日,晋宁县国家税务局再次被中共云南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第十二批“文明单位”称号。在2009年的各项工作中,晋宁国税局在市局党组和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局提出的“创新发展年”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 “行政效能提升年”、“干部作风改进年”的要求,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国税的主题,以抓好组织税收收入为中心,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纳税服务水平,推动全局各项工作的落实和开展,经过全局职工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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