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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警税协作加强督导促进打击整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0-06-03     浏览次数:

   2010年5月10日至5月17日,由保山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牵头,市国税局稽查局和市地税局稽查局相关负责人组成的联合督导工作组,对保山市各县区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落实和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督导组对各县区立足实际,通过加强舆论宣传营造声势、公布举报电话广辟线索来源、多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检查、有针对性的做好发票信息采集等方式主动开展工作,有的县区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已取得初步成效表示肯定,并针对目前部分县的工作不够深入、方法措施不得力的现状,就下一步如何深入开展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坚定信心。将打击发票违法犯罪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的重要工作来抓,要树立坚决打赢这场硬仗的信心。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引起相关部门重视,争取支持。

    二是更加注重部门协作,加强部门联动,形成打击合力。充分发挥派出所、治安、网监和税务机关各部门的职能作用,通过封堵违法信息,开展治安巡查,联合查处案件,深入挖掘发票违法线索。

    三是加强信息收集,广辟线索来源。通过利用信息手段提高管控能力,建立发票违法犯罪人员数据库,充分利用全省预警查控系统交叉比对,实施有效管控,积极与当地边防检查站等部门沟通协调,在税务案件检查中注重对受票企业的检查,加强对买方市场的打击,扩大案源线索渠道,提高打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是加大舆论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公民和纳税人合法使用发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主题宣传,营造声势,曝光典型案件,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提高公民和纳税人的法制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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