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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积极推进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0-06-24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云办发20091号)精神,丰富农村文化精神生活,保障农民基本文化权益。从2009年起,云南省财政每年按照农民人均0.5元的标准安排经费,用于开展文化惠农活动。为规范和管理该项资金,省财政厅、省文化厅及时制定了《云南省农村文化惠民活动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资金的使用原则、范围、申报与管理等方面内容,资金着力于农村农民,丰富农民文化精神生活,活跃农村文化市场,重点用于为农村送戏下乡文化活动、农村题材优秀作品奖励、农村文化宣传与战略研究、农村文化人才培养、农村文化惠民示范村创建补助、农村重大文化活动补助等。

  2009年,省级预算安排了文化惠农专项资金1882万元。省文化厅、省财政厅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文化惠农活动,在全省掀起了农村文化建设的热潮,取得明显成效,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普遍欢迎。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开展“云南省文化大篷车千乡万里送戏行”活动

  20097月起,以省属艺术院团为骨干,以农民群众为对象,以“文化大篷车”为形式,全面启动“文化大篷车千乡万里送戏行”活动,6个演出分队分赴24157乡镇,演出188场,惠及观众近30万人,受到农村群众的普遍欢迎。

  二、首创并建成“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民素质教育网络培训学校”

  依托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站点,整合基层公共文化资源,利用数字化的网络平台,在全省乡村建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民文化素质教育信息网络培训学校”。目前,全省已建成“农文网培学校”407所,培训农村致富带头人近3000名。

  三、启动 “文化惠民示范村”创建活动

  2009年,选择文化资源丰富、基础条件较好的自然村,启动了“文化惠民示范村”创建活动。文化示范村建设按照“六个一”的要求组织实施,即“一室”(村民文化活动室),“一队”(村民业余文艺演出队),“一员”(文化辅导员或文化志愿者),“一场”(供农民群众自娱自乐和演出的“文化晒场”),“一会”(村文化产业协会),“一品”(特色文化产品)。目前,已完成38个“文化惠民示范村”试点,丰富了乡村文化生活,带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四、开展“大家乐”群众文化广场舞蹈比赛

  在全省组织开展了“大家乐”群众文化广场舞蹈推介活动,全省16个州(市)文化部门以“提高广场舞蹈水平,加强广场舞蹈交流,促进广场舞蹈发展”为宗旨,以“艺术创新、普及提高、持久不断、高潮迭起”为目标,广泛开展了“大家乐”群众文化广场舞蹈比赛,共创演节目2000多个,演出1384场次,参演群众演员达10.9万人次,参与群众达400多万人次,使“大家乐”广场文化活动成为“没有围墙的剧场”、人人都享有欢乐的舞台。

  五、举办乡镇文化站站长的任职资格培训

  为加大农村文化人才的培训力度,举办了云南规模最大、时间最长、范围最广的一次基层文化专业人员培训,用22天对全省1400多名乡镇文化站站长进行了任职资格培训,文化站站长接受了针对性和实际操作性较强的课程学习,并进行了结业考试,对考试合格者发放了“云南省乡镇综合文化站职业资格证书”,逐步实现文化站站长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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