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对银行账户的监督管理,由财政部门与各预算单位进行检查,完善申请、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
二是深化非税收入制度改革,制定出台了《景洪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和《实施细则》。
三是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及资金拨付程序,初步形成了预算编制、批复、指标审核、下达、资金拨付环节紧密衔接的管理机制及专项资金报账制。
四是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制度,杜绝坐支行为,从制度上保障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五是要求各单位财务负责人签定“严肃财经纪律,杜绝小金库”承诺书。
六是充分利用举报信息渠道,落实好举报奖励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