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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00余座小型病险水库三年内“祛病强身”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0-07-15     浏览次数:

  日前,水利部和财政部联合举行全国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规划实施启动视频会暨责任书签署仪式。仪式上,水利部、财政部与湖南、江西、广西等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签订责任书,明确目标任务和各方责任。

  据了解,这次规划共纳入小Ⅰ型(即100万—1000万立方米库容)病险水库5408座,涉及除北京、天津、上海以外的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青岛市,规划总投资243.36亿元,今年启动实施,用3年时间全部完成。今后3年,每年要完成近2000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而且本次规划是在大中型和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规划和东部小型水库除险加固规划实施尚未结束时启动的,项目实施交叉进行,时间紧迫,任务繁重。

  水利部部长陈雷说,水利部会同财政部组织编制了《全国小Ⅰ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规划》,报经国务院同意,对剩余的5400多座小Ⅰ型病险水库全部实施除险加固,同时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小Ⅱ型(即10万—100万立方米库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早日消除安全隐患。这是一项惠泽百姓的德政工程和民生工程,意义重大而深远。他表示,当前,进一步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全面启动实施新一轮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规划,条件已经具备,时机已经成熟。

  财政部部长助理王保安强调,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是提高我国区域防洪安全的重要环节,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也是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举措。今后两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加大对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的投入力度,争取在2012年底完成第二期国家规划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他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把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这项惠民德政工程,作为当前财政工作的重点,从财力上保障国家规划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按时完成。与地方水利部门密切配合,采取有力措施,保障项目建设质量。争取在2012年底前使全国重点小Ⅰ型病险水库全部销号,为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推进新农村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两部委领导强调,要切实加强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负总责。切实落实建设资金并使之及时足额落实到位,这是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规划能否顺利实施、如期完成的关键。

  目前,中央资金已经落实并作安排。两部委要求,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拨付到省级财政部门后,省级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落实到具体实施项目,及时拨付资金。各地要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地方建设资金与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同步到位,确保地方承担项目与中央承担项目同步实施。同时,要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规范资金使用管理,严禁挤占、滞留、挪用建设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水利部将进一步加强与财政部的密切合作,配合落实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确保年度计划和专项资金及时下达,指导督促地方组织实施好规划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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