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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鲁甸县财政局四个到位狠抓项目资金监管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0-10-25     浏览次数:

  按照中央、省、市关于《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的规定,鲁甸县财政局根据本县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台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并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实施监管,跟踪检查问效,在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上做到四到位。

  一是组织实施到位,任何项目资金都由领导负责齐抓共管,由项目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确保资金的来龙去脉一清二楚;

  二是资金拨付到位,每一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审批内容及实施方案和工程进度分批次拨付资金,确保资金及时到位,促使工程的顺利实施。

  三是跟踪检查到位,每一项目的实施都由分管领导牵头组织相关人员分期、分次到项目实施地跟踪检查,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及《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的规定对项目资金进行跟踪检查,确保资金落到实处。

  四是检查验收到位,每一项目实施完毕后,由项目单位提出验收申请,由分管领导和相关股室具体负责人参与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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