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国家林业局获悉,“十一五”时期,国家林业投入达2979亿元,比“十五”时期增加了80%。国家加大林业投资等5项强林惠林政策密集出台,为林业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据国家林业局有关负责人介绍,5项强林惠林政策包括:
林业投资力度持续加大。“十一五”时期,国家林业基本建设投入由389亿元增加到479亿元,财政资金由1267亿元增加到2500亿元。林业贴息贷款和基本建设贴息贷款由223亿元增加到588亿元,增幅达164%。
林业公共财政支持制度初步建立。营造林投入补助标准由每亩100元提高到200元。属集体的国家级公益林,中央财政补偿标准由每亩每年5元提高到10元。造林、林木良种和森林抚育补贴及湿地保护补助等试点相继启动,32种林业机具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
林业金融扶持政策取得重大突破。中国人民银行等5部门出台了《关于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林业发展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央财政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试点稳步推进,公益林保费补贴比例提高到50%,与中国人保财险公司签订了《共同推进森林保险框架协议》。林权抵押贷款规模不断扩大,2010年涉林贷款规模达1200亿元。
林业税费政策更加优惠。林区“三剩物”(指采伐剩余物、造材剩余物、加工剩余物)和次小薪材为原料生产加工的综合利用产品执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育林基金征收标准从20%降至10%以下,农民涉林负担进一步减轻。林业部门行政事业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改变了靠收费养人的状况。
林区民生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国有林区棚户区和危旧房改造安排中央投资70.5亿元,安排改造任务52.43万户,林区134万户列入全国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林区安全饮水纳入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林区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同时,地方各级政府林业投资规模空前,“十一五”时期共投入1900多亿元,为“十五”的3.4倍。
2010年12月29日,国务院审议通过了天然林保护工程二期实施方案。根据该方案,今后10年,中央对天然林保护工程的投资将达到2195.2亿元,为一期投入的2.4倍。
上一篇:银监会警示金融机构六大风险
下一篇:楚雄州财政局五项措施增强挂钩扶贫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