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财税新闻> 正文
财税新闻

6.7万家企业出口试点人民币结算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0-12-07     浏览次数: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和银监会联合审定北京、天津等16个省份共计67359家企业参加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这些试点企业自2010年12月3日起可按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开展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出口报关手续,并享受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

上一篇:大理州局狠抓支出进度严控结余结转规模
下一篇:温家宝主持国务院会议研究补偿基层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