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政府关于确保物价稳定和市场供应的有关要求,昆明市财政结合财政职能,采取三项措施确保物价稳定和市场供应。
一是大力保障储备机制正常运转,确保粮油价格稳定。筹措并及时拨付市级储备粮、食用油脂储备所需利费补贴。建立2万吨粮食动态储备(大米),昆明市财政给予粮食保管费用按每年0.04元/公斤补贴,贷款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补;县(市)区的补贴标准按照事权由各县(市)区政府自行确定并承担所需费用。安排粮食储备企业在省外粮食主产区建设购粮基地项目补助资金和粮食重点项目建设补助资金,支持市级粮食储备企业加强与省外粮食主产区的合作。
二是大力支持市场流通体系建设,确保蔬菜价格稳定。按照“政府引导、合理规划、市场运作、企业为主”的原则,对蔬菜生产流通龙头企业蔬菜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社区直销连锁超市建设项目,昆明市财政采取贷款贴息、无偿资助、以奖代补等方式予以支持。
三是不断完善农资储备体系,确保农资价格稳定。安排农资“淡储”补助资金,建立市级化肥储备32000吨、农药储备1500吨,确保昆明市农业生产需要和市场供应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