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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家县茂租乡四措施抓好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0-12-09     浏览次数:

  为更好抓好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建设项目工作,发挥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项目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巨大作用,茂租乡采取四项措施抓好试点建设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坚持“村民自愿、量力而行、民主决策、上限控制”的原则,搞好民主议事,合理确定筹资筹劳标准,强化筹资筹劳审批程序,引导农民出资出劳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完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将用于“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资金支出全部列入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的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科目予以反映。

  二是建立健全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的有效机制。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以村民自愿出资出劳为原则,以财政奖补资金为引导,以加强基层民主为重点,逐步建立健全“政府资助、农民参与、社会支持”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新机制。

  三是加强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财务公开制度,将财政奖补项目建设内容、农民筹资筹劳数量、财政奖补金额等作为村务公开内容,及时向村民公布。建立项目公示制,全面公开财政奖补政策、实施办法、办事程序和服务承诺,将奖补项目的资金、实物、农民出工的安排使用情况进行公示,接受村民和社会的监督。建立档案管理制度,乡政府将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会议记录、村民签字情况、筹资筹劳方案、项目奖补等相关原始材料汇总归档。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财政奖补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跟踪问效。

  四是推进村级公益事业设施管护体制改革。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谁养护”的原则,明确小型公益设施的所有权,落实养护责任主体。所形成的资产归项目议事主体所有。对现有农村小型公益设施,可通过承包、租赁、拍卖等形式实行市场化运作,提高项目使用效率和养护水平,逐步探索建立农村公益设施运行维护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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