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2011年,各地财政部门进一步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大幅度增加民生领域投入,着力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青海地方债券资金八成以上投民生
按照青海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由财政部代理青海省发行的2011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39亿元。全部用于中央投资需省上配套的公益性建设项目,重点向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保障性住房、教育、医疗卫生等民生事业倾斜。
主要包括:游牧民定居、农村困难户危房改造、农村奖励性住房及城镇公租房、廉租房等农村和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教育发展、医药卫生改革、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藏区建设、省委确定的五个重大课题、加强社会管理和住房货币化改革等方面。特别是用于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教育、医疗卫生和水利建设以及其他重点民生工程等方面的资金安排达到32.2亿元,占政府债券资金规模的82.6%。同时,立足打基础、谋长远,对园区建设等重点项目支出给予了积极支持,着力促进经济发展和发展方式转变。
广东用352亿元办十件民生实事
今年,广东省级财政将安排约352亿元,全力办好“十件民生实事”。其中,用于推进全省公共教育均等化的资金最多,达118亿多元;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完善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安排的资金均超过60亿元。
118.41亿元推进公共教育均等化。包括安排城乡义务教育转移支付资金55.99亿元,支持推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凭积分免费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办法,支持欠发达地区建设250所乡镇规范化中心幼儿园,建设1000所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新建扩建100所中等职业学校,提升500所普通高中办学水平;安排10.27亿元,完善普通高校、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国家资助政策体系,提高本科、高职院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等。
3.83亿元向全省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性价格补贴。在今年1月省级“价格调节基金”安排1.08亿元向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的基础上,省财政再安排2.75亿元,向全省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总数275万多),按每人1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临时价格补贴。
18.08亿元加大对扶贫开发的支持力度。建立健全基层组织运作经费保障机制;欠发达地区落实“规划到户责任到人”扶贫开发补助政策,实现25万贫困户、110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启动54万农村贫困户的危房、泥砖房和茅草房改造。
此外,还包括投入14.92亿元千方百计促进就业,安排就业相关投入,安排58.92亿元完善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安排32.32亿元扎实做好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工作,安排25.93亿元加快城乡防灾减灾和环境工程建设,安排5.94亿元加强城乡文化设施建设,安排4.69亿元健全住房保障体系,安排69.25亿元大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安徽财政给力建设“五有”社会
2011年安徽全省将投入388.1亿元,在去年33项基础上,退出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费保障、农村公路“村村通”、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等3项,新增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农村公路危桥加固改造工程、家电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政策3项,调整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高校、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农村五保供养制度,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农村危房改造及清洁工程,重大传染病病人医疗救治和生活救助6项,继续实施33项民生工程。
天津“财政蛋糕”七成分给民生
今年天津市将进一步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大幅度增加民生领域投入,“财政蛋糕”的七成将分给民生,总支出达2163亿元,比上年增加34.9%,着力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今年,天津市将利用财政杠杆千方百计增加群众收入,力争实现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0%的预期目标。调整完善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的财税政策,加大企业职工工资增长调控力度,完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经营者薪酬管理办法,促进职工收入稳步增长。提高城乡低保人员补助标准,由月人均450元提高到48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月人均250元提高到280元,调高特困家庭救助标准,继续完善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与困难群众生活补助的联动机制。在过去连续5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的基础上,从今年1月份起,又将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由月人均1520元提高到1700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由150元增长到180元,老年人生活补助月人均增加10元。进一步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颁布工资指导线,全面推进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改革。
此外,天津今年将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就业政策,做好困难群体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统筹推进失业人员、新生劳动力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促进各类群体就业创业,确保实现全年新增就业4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8%以内的预期目标,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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