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10日12时58分,盈江县发生里氏5.8级地震,地震给灾区人民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给灾区群众的生活造成了较大困难。灾情发生后,德宏州财政局在州委、州政府安排部署下,积极采取措施,全力投入抗震救灾工作。
一是及时成立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在抗震救灾工作期间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确保财政抗震救灾资金及时拨付。
二是积极投入到抗震救灾第一线。地震发生的第二天早上,州财政局领导紧急赶赴盈江灾区参与抗震救灾工作,并及时对财政部门抗震救灾工作做了相关部署。
三是及时拨付抗震救灾资金。地震发生后,德宏州财政局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及时做好抗震救灾资金的调度、拨付等工作,确保抗震救灾工作顺利开展。截止3月11日下午,共拨付抗震救灾资金270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补助2200万元、州级财政补助500万元。其中,2200万元用于地震灾区灾民的抢险、转移安置、遇难人员家属一次性抚慰金等,400万元用于抗震救灾经费,100万元用于地震灾区群众的吃、穿、住和对伤员的抢救治疗等。
四是广大干部职工积极踊跃向盈江地震灾区捐款。德宏州财政局广大干部职工心系盈江地震灾区,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于地震发生的第二天早上,积极踊跃为盈江地震灾区捐款43370元,向灾区人民献上一份爱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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