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学生食堂因物价上涨带来的价格压力,云南省委、省政府在2010年12月和2011年1月省内大中专院校学生和食堂进行两个月的临时价格补贴后,决定再对学校学生和食堂进行一个月的临时价格补贴。此次下拨楚雄州价格补贴资金34.84万元,继续按照“每生每月补助20元,其中10元直接拨付学生食堂、10元补助学生本人”的标准予以补贴。截至目前,省级累计下拨楚雄州大中专院校学生补贴资金 104.52万元,受益学生17359 人,基本稳定了学校消费价格总体水平,保障了学生基本生活,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大中专院校学生的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