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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等三部委进一步强化家电下乡监管及违规行为处理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1-05-13     浏览次数:

  财政部等三部委近日发布《家电下乡政策执行监管及违规处理办法》,明确家电下乡主管部门、中标生产企业、中标流通企业及其备案销售网点的职责及违规处罚,进一步强化家电下乡监管职责和违规行为处理。

  《办法》指出,对家电下乡主管部门监管职责落实不力或发现问题未及时处理造成骗补的,应当对所在地政府通报批评,并视情况核减工作经费;对直接责任人,依法依规处理;造成的损失要及时追缴。中央有关部门专项检查中发现未按规定落实好政策的,对所在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实行通报批评,并视情况核减中央财政对地方家电下乡工作经费补助或扣减家电下乡补贴资金中央财政负担比例;对存在违规违纪的地方行政主管部门直接责任人,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办法》还明确,对违反规定的中标企业和备案销售网点,应立即采取取消中标资格和销售资格等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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