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任务为11万套。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省财政厅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一是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经过积极反映我省的实际情况,并认真做好有关申报工作,2011年,中央财政分三批共下达我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助资金17.92亿元,大力支持我省开展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二是确保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资本金足额到位。我省各地及时将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认真测算项目资本金需求,按不同的投资主体,落实项目资本金,其中,政府主导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资本金从中央、省级、州(市)、县(市、区)政府公共预算以及土地出让收益、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和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等渠道中安排。在此基础上,积极争取商业银行金融信贷支持,各商业银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对各地符合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及时发放贷款,确保公共租赁住房按期开工建设。三是财政部门根据项目工程进度及时拨付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资金,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按月检查项目工程进度,按月监控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用于公共租赁住房的支出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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