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圆满完成年度非税收入征收任务,楚雄市紫溪财政所以学习贯彻《云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为契机,切实采取三项措施,加强非税收入征管。
一是认真学习。紫溪财政所全体职工通过自学和集中学习讨论的方式,吃透条例内容,并结合讨论,提出看法和意见。利用每周一政府举办职工交流学习的机会,宣传《条例》有关内容。
二是严格管理。财政所对票据建立了严格的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健全票据登记账簿,所有非税收入使用的票据严格实行“统一领购,按月核销,足额上缴”,规范票据使用行为,确保合法收费及票据使用的安全。
三是定期检查,规范使用。财政所不定期对票据的使用进行检查,杜绝隐瞒、截留、坐支非税收入的情况发生,做到应收尽收,并及时足额将非税收入缴入专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