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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良县小百户镇财政全面加强扶贫开发项目资金监管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1-11-04     浏览次数:

  陆良县小百户镇2011年度组织实施易地扶贫开发项目2个,项目总投资1150.22万元,其中省级补助225万元,自筹925.22万元。为切实管好用好资金,陆良县小百户镇财政采取严格措施,扎实做好易地扶贫开发项目资金监管工作。

  一是在资金管理上,严格执行《陆良县财政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行专户、专人、专账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二是在资金拨付上,严格执行扶贫资金报账制,按工程进度,前一笔资金使用情况经镇易地搬迁项目领导小组责任人对工程进行核实签批后,方可划拨下笔资金。实行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制,做到资金补助、物资采购公开透明。

  三是在项目监管上,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的审计、监管制度,自觉接受审计、监察、财政、纪检等部门的督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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