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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德宏州财政局积极加快财政改革步伐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2-01-30     浏览次数:

  一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认真配合审计部门完成了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审计工作,参照省级办法,结合德宏实际制定出台《德宏州州级财政偿债准备金暂行办法》,为规范偿债资金管理,建立健全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控制、规范使用、有序偿还”的管理机制奠定基础。

  二是完善非税收入征管体系。以《云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和《云南省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的颁布为契机,全面启用“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进一步夯实非税收入征管基础。结合德宏州实际,将非税收入征管、预算、考核奖惩、监督检查等配套措施,纳入《德宏州2011年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定员定额、增收节支、以奖代补考核办法》,逐步形成完整的制度体系。

  三是实施财政信息一体化建设。实施财政信息一体化建设,整合规范财政核心业务,逐步实现财政与同级预算单位之间,以及财政系统内部的数据共享、信息互通。

  四是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制定出台《德宏州财政局内部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加快构建“相互制约、规范高效”的财政监督机制和监督格局。积极探索建立重点项目投资评审制度,全年完成4个重点项目的评审工作,评审金额4,152万元,收回(含审减)资金341万元。完成绩效评价项目29,评价金额61,609万元。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完成全州576个行政事业单位的全面复查和77个行政事业单位的重点抽查,梳理规范2009年以来全州各级各部门出台的治理“小金库”规定1,342个。认真组织开展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完成全州246个专户的清理和42个专户的撤并、移交、建账工作,实现财政专户统一规范管理。

  五是发挥地方金融职能,促进小额贷款业健康发展。紧紧抓住桥头堡黄金口岸建设和瑞丽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机遇,加大宣传、引导,促成一批经营理念好、资本实力强、信用信誉高的民营企业参与小额贷款公司筹建工作。成立小额贷款公司5家,注册资本共1.1亿元,2011年累计投放贷款4,216万元,贷款余额50,353万元,引入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切实缓解“三农”和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一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认真配合审计部门完成了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审计工作,参照省级办法,结合德宏实际制定出台《德宏州州级财政偿债准备金暂行办法》,为规范偿债资金管理,建立健全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控制、规范使用、有序偿还”的管理机制奠定基础。

  二是完善非税收入征管体系。以《云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和《云南省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的颁布为契机,全面启用“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进一步夯实非税收入征管基础。结合德宏州实际,将非税收入征管、预算、考核奖惩、监督检查等配套措施,纳入《德宏州2011年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定员定额、增收节支、以奖代补考核办法》,逐步形成完整的制度体系。

  三是实施财政信息一体化建设。实施财政信息一体化建设,整合规范财政核心业务,逐步实现财政与同级预算单位之间,以及财政系统内部的数据共享、信息互通。

  四是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制定出台《德宏州财政局内部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加快构建“相互制约、规范高效”的财政监督机制和监督格局。积极探索建立重点项目投资评审制度,全年完成4个重点项目的评审工作,评审金额4,152万元,收回(含审减)资金341万元。完成绩效评价项目29,评价金额61,609万元。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完成全州576个行政事业单位的全面复查和77个行政事业单位的重点抽查,梳理规范2009年以来全州各级各部门出台的治理“小金库”规定1,342个。认真组织开展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完成全州246个专户的清理和42个专户的撤并、移交、建账工作,实现财政专户统一规范管理。

  五是发挥地方金融职能,促进小额贷款业健康发展。紧紧抓住桥头堡黄金口岸建设和瑞丽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机遇,加大宣传、引导,促成一批经营理念好、资本实力强、信用信誉高的民营企业参与小额贷款公司筹建工作。成立小额贷款公司5家,注册资本共1.1亿元,2011年累计投放贷款4,216万元,贷款余额50,353万元,引入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切实缓解“三农”和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一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认真配合审计部门完成了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审计工作,参照省级办法,结合德宏实际制定出台《德宏州州级财政偿债准备金暂行办法》,为规范偿债资金管理,建立健全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控制、规范使用、有序偿还”的管理机制奠定基础。

  二是完善非税收入征管体系。以《云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和《云南省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的颁布为契机,全面启用“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进一步夯实非税收入征管基础。结合德宏州实际,将非税收入征管、预算、考核奖惩、监督检查等配套措施,纳入《德宏州2011年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定员定额、增收节支、以奖代补考核办法》,逐步形成完整的制度体系。

  三是实施财政信息一体化建设。实施财政信息一体化建设,整合规范财政核心业务,逐步实现财政与同级预算单位之间,以及财政系统内部的数据共享、信息互通。

  四是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制定出台《德宏州财政局内部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加快构建“相互制约、规范高效”的财政监督机制和监督格局。积极探索建立重点项目投资评审制度,全年完成4个重点项目的评审工作,评审金额4,152万元,收回(含审减)资金341万元。完成绩效评价项目29,评价金额61,609万元。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完成全州576个行政事业单位的全面复查和77个行政事业单位的重点抽查,梳理规范2009年以来全州各级各部门出台的治理“小金库”规定1,342个。认真组织开展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完成全州246个专户的清理和42个专户的撤并、移交、建账工作,实现财政专户统一规范管理。

  五是发挥地方金融职能,促进小额贷款业健康发展。紧紧抓住桥头堡黄金口岸建设和瑞丽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机遇,加大宣传、引导,促成一批经营理念好、资本实力强、信用信誉高的民营企业参与小额贷款公司筹建工作。成立小额贷款公司5家,注册资本共1.1亿元,2011年累计投放贷款4,216万元,贷款余额50,353万元,引入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切实缓解“三农”和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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