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政府的统一安排和要求,为加快普及高中教育,沧源县财政局将从2012年秋季学期开始,对在县民族中学就读的高中在校生学费实行全免,即由县财政按照每学年800元/生的标准,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拨付。近日,县财政预算拨付2012年秋季学期高中生免交学费资金70万元。在下步工作中,县财政和教育部门将按照相关资金管理规定,进一步强化责任,密切合作,全面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安全高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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