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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加强财政票据管理有效推进非税收入征管精细化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2-09-05     浏览次数:

  红河州以加强财政票据管理为切入点,切实抓好非税收入管理工作。

  一是积极推行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工作。以全省实施财政信息“一体化”建设为依托,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推行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软件的通知》精神,在全州推行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工作,建立统一的财政票据管理信息数据库,实现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促进财政票据种类改革。目前,全州州本级和13个县市已安装并使用财政电子票据,全州累计安装单位385个、开卡493张,开票76,608份,开票金额165,515.71万元。

  二是强化财政票据的日常管理工作。按照“归口管理、分次限量、核旧领新”的原则,做好财政票据的购领、发放和缴销工作。

  三是建立票据年度审查制度。2011年开展对2010年用票单位的年检情况为:全州应检单位共有1,447个,其中州级238个,县市1,209个;自查单位1,348个,自查单位率93.2%;重点检查单位343个,重点检查率23%;共检手工票65,310本,机开3,622,000套;全州罚没收据收入1.85亿元,已缴入国库,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5.1亿元,已缴入国库和专户。通过开展年检工作,实现了“用票必受监督、收入必缴财库”的以票管收目标,进一步纠正和处理了执收单位在票据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对深入贯彻落实 “收支两条线”管理,促进非税收入增收和及时入库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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