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古城区全面启动2012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区财政局认真安排部署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任务,区纪委副书记王春鸿对严肃“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纪律、抓好反腐倡廉建设提出了要求。
“小金库”专项治理、银行账户清查和财务检查的范围是: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及区级财政预算单位管辖的下属单位,区委、区政府批准成立的临时机构。检查重点为截至2011年12月31日止在银行金融机构设立的所有银行账户,以及各预算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
按照“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要求,此次专项治理从7月至9月底,分为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落实三个阶段。单位自查面必须达到100%,重点抽查面达到全区一级预算单位的20%,必要时将延伸到二级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财务收支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