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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改办:医院药品提成将从暗扣变明扣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2-09-17     浏览次数:

  《经济参考报》记者从消息人士处了解到,国务院医改办近期将出台对药品流通行业变革发展具有指导性的《关于药品流通行业改革发展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业内人士指出,该《意见》与即将发布的新版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将对国内药品流通行业产生巨大影响。

  医药流通承担着引导或组织制造业研发生产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的药品,并将药品及时配送到城乡医疗或零售药品终端,保证百姓用药的可获得性和流通药品质量安全的重任。其服务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制造业的发展,影响百姓健康和社会健康发展。

  据悉,《意见》力图解决目前医药流通出现的问题,主要包括四部分内容。

  一是从政策等各方面给予药品流通企业间的并购予以支持,清除并购的政策障碍。

  目前,国药集团、上药集团等药品批发三大集团销售规模占全行业比重已近1/3,前10强占比达46%,前百强占比达73%。但是,自药品流通“十二五”规划颁发后,全国13000多家药品批发企业的格局并没有改变,企业数量未现明显减少。“全国根本不需要如此多的批发企业,这些企业所赚的钱来自药品加价。目前,药价虚高的关键在于流通环节,要降低药品价格,就要减少流通环节和减少流通企业数量。”该消息人士指出,《意见》有望突破并购中出现的种种壁垒,力促流通企业并购,这将对药品流通行业带来巨大影响。“丝毫不夸张地说,医药流通大变革时代来临了。”他说。

  据悉,药品批发企业真正做药品批发业务的并不多,不少都从事“过票、倒票”(倒卖增值税发票)等非法业务。尽管商务部去年出台的药品流通行业“十二五”规划鼓励并购、“十二五”期间要打造千亿和百亿的药品批发集团,但药品批发企业在并购的实际操作中很难。

  “企业做大做强靠资本和实力,除了三大集团有优势外,小国企、民营药品批发企业想去并购非常难。”南京医药副总裁张轩说。九州通一高管指出,并购交易成本太高了。

  除了资金受限外,政策还带来很大阻力。广州医药副总裁罗会怡说,一些省市的政策规定,只有在县级成立医药公司,才能具备在该县的基本药物配送权限。有些企业在内部并购重组中,已将一省原有的十多家子公司整合为五家,可为了争得基本药物配送资格,不得不重新拆分、参与竞标。“无形中又回到了过去,增加企业成本。”他说。

  并购中政策的问题同样出现在药品连锁零售企业中。“由于收购以后,原有门店的医保定点资格需要注销,由收购方重新申报门店的医保定点资格。能否顺利重新取得该资格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特别是有的地方设置了总数限制、要求重新开业两年以上等条件,大大增加了并购风险。”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谢子龙说,证照办理也存在很大问题。在并购过渡过程当中,所有的经营证照都需要重新办理,而职能部门办理证照需要一周至一个月的时间,这意味着在此期间,药店必须停业等待新的证照,经济损失很大。

  二是规范医院药品的流通程序,解决医生拿药品提成问题。

  “除了通过并购减少药品流通企业外,医生从药品中拿提成的现状必须改变。如果不能除去这部分利润,企业的并购也失去了意义。”该消息人士透露,药价虚高的流通环节还应包括医院中的“流通”——向医生支付30%左右的药提成费用。据透露,《意见》提出了具体措施解决这一问题,将“暗扣”变“明扣”。暗扣是指药品分销企业给医生个人的提成,明扣则是将暗扣这种暗箱操作的做法变成医院与药企之间的讨价还价,医院将这笔收入纳入本单位的绩效考核。

  三是充分保护基本药物配送企业的利润,保障药品质量。

  该消息人士指出,县乡等基层医疗机构对基本药物消费量很小、地方偏远,因此基层基本药物配送成本很高,利润较低,药品批发企业只能放弃这块市场。“大中批发企业不做这事,县乡基本药物质量没法保障。”他指出,《意见》将对承担基本药物配送任务的企业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

  四是鼓励药品零售企业的发展,医院不得限制处方外流,充分保障患者知情权。

  北京金象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叶真指出,金象大药房100多家门店一年仅能收到30到40份处方。“公司2011年处方药销售占药品销售总份额的比例,较2010年下降了1.4%个百分点。”谢子龙说,随着医疗机构数字化建设的推进,受利益驱动,医疗机构将电子技术变成了控制处方外流的手段,患者需通过复印身份证等一系列手续才能从医疗机构获取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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