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昌宁县通过建立和实施投入增长机制、专项督查机制和绩效评价机制,继续加大财政支农资金投入力度,有力地促进了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1—8月,全县财政支农资金投入达33920万元,同比增5221万元,增幅18.2%。
一是收入征管到位。狠抓财源建设,落实支持新型工业化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切实加强主体税源分类监管,加大非税收入以票管收、源头控管力度,规范收入征管秩序,积极挖掘增收潜力,拓宽增收渠道,依法应收尽收,为增加财政支农资金投入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优化支出到位。以整合支农资金为平台,大力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不断增加财政支农资金投入。在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的基础上,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优势互补、各尽其功”的原则,统筹优先安排支农支出,确保了全县农业农村重点项目建设和事业发展的支出需要。
三是资金及时拨付到位。严格按照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对重点项目资金根据项目批复要求如实下拨,切实推进了各项工程建设进度。
四是跟踪问效到位。积极组织支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和绩效评价,为提高支农资金使用绩效开辟了新路子,有效避免了截留、挤占、挪用支农资金等违规违纪情况的发生,保证了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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