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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紧急下达2013年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7800万元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3-02-17     浏览次数: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通知要求,结合我省2012年以来自然灾害受灾情况,经研究并报请省人民政府同意,1月31日,省财政厅紧急下达2013年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7800万元,主要用于帮助受灾地区解决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对全省2241万人进行临时生活救济。 

  为切实加强冬春荒救助资金的管理,专款专用,确保灾民去冬今春基本生活,省财政厅会同省民政厅要求各地财政、民政部门加强合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共同管好、用好救灾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对救灾款物的发放要实行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要按照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分类救助,不得平均分配或预留资金,也不得以慰问金形式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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