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启动市级部门预算管理改革以来,紧紧围绕“推进财政预算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绩效化”的改革目标,积极探索了一系列推进全市预算管理改革的制度和措施,有效地强化了预算约束,预算管理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细”。以强化核实市级预算单位基础信息数据为抓手,切实细化基本支出管理。在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的人员、车辆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深入核实、掌握情况、摸清家底的基础上,每年编制预算时对相关情况进行反复核实,及时、准确地掌握市级预算单位供养人员、车辆等基础信息。同时,实行市级预算单位基础信息动态管理。在年度预算执行中,至少不低于3次对基础信息进行核实,有效解决预算编制时点与预算年度间预算差异性问题,有力提升了基本支出预算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切实保障了各部门的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需要。
二是“保”。即以健全完善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体系为基础,切实保障市级各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实施部门预算改革以来,针对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偏低,公用经费不足以满足单位开展正常工作需要的问题。通过开展课题调研,对市级部门公用经费保障情况进行了深入分析,制定了一套符合市本级预算管理实际的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体系,对公务业务费、公务用车、会议等运转经费保障标准进行了较大幅度的调整,新的保障标准客观反映不同单位日常公用经费的实际开支水平,为确保单位正常履行职能的需要,实现公用经费预算编制的科学化、规范化、合理化奠定基础。
三是“明”。以集体审核决策为依托,着力提高预算编制的透明度和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在初步建立预算编审委员会工作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和完善预算编审委员会集体审核决策的预算编审制度,主动邀请人大等单位领导参与预算编制,进一步规范了民主审议部门预算的程序,使预算编制的科学化、民主化改革迈出了实质性步伐,使财政资金的分配更加公平、公正和公开。
四是“效”。以创新项目预算编制方式为保障,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自启动市级部门预算管理改革以来,市级财政深入研究并探索了一系列推进市级部门预算管理改革的制度和措施,使部门预算编制渐趋科学、规范。为有效克服和纠正部门预算编制中存在的问题,经反复研究,在编制市本级部门预算时,围绕“夯实编制基础,强化前期工作,实行规模总控,增强科室编制责任”的思路,采取适当延后部门预算布置时间,创新和简化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方式,努力实现部门预算编制与部门年度工作计划的有机结合,在努力提高工作效率的基础上,切实提高年初预算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到位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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