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日前发布的2012年四季度社会服务业统计季报显示,2012年,社会服务经费实际支出3180.5亿元,其中救灾支出132.6亿元,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支出635.9亿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690.4亿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支出61.8亿元,农村五保分散供养支出82.9亿元,抚恤事业费支出444.7亿元,社会福利费支出115.8亿元。
2012年,在社会服务方面,有社会服务床位数429.8万张,其中为老年人与残疾人提供收养服务床位数363.3万张;收养与救助孤儿54.1万人。为全体居民提供的社区服务设施188225个。
在为生活困难群众提供救助服务方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2142.5万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支出水平244.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5340.9万人,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支出水平109.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