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财政部获悉,财政部日前印发《中央财政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管理进行了严格规范。
据财政部有关方面负责人介绍,近年来,中央财政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不断加大对农业的扶持力度,尤其是对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方面的投入,其数量不断提高,项目不断增加,从原来“农业科技推广补助资金”一项,增加了“旱作农业技术推广补助资金”、“农业高产创建补助资金”、“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资金”、“测土配方施肥补助资金”、“土壤有机质提升补助资金”、“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资金”等多项。
农技推广项目增加之后,财政部、农业部在原来资金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制定了新的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农技推广资金要突出生产应用、区域优势和安全环保的原则。农技推广资金支持的技术与服务包括四个方面:有效提高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能力的先进适用技术;有效提高农产品附加值的先进适用技术;有效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的先进适用技术;有效提高农技推广体系服务水平。
农技推广资金的主要支出范围包括:材料、农资、小型仪器设备等技术物化投入品的购置补助,推广服务、宣传培训、技术咨询等费用补助,以及与农业技术推广相关的其他支出。不得支出的范围:行政事业单位的人员工资、办公费等基本支出,购买农业科技成果和专利的支出,建造办公场所、购置车辆和通讯器材的支出,基础性农业科研等支出,以及与农技推广工作无关的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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