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财税新闻> 正文
财税新闻

农村综合改革确定六大目标任务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1-12-26     浏览次数:

 在日前召开的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座谈会上,国家确定了农村综合改革的六大目标任务。

  一是继续全面深化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二是扎实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扩大奖补覆盖面,加大财政投入,完善制度办法。

  三是积极稳妥推开公益性乡村债务清理化解工作,加大中央财政支持力度,扩大试点范围。

  四是抓紧启动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和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试点。

  五是加快推动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能力建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化试点和标准体系建设。

  六是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能力,落实保障责任,完善保障机制,确保按时完成中央提出的目标任务。

  据了解,以农村税费改革为起点的农村综合改革,走过了10多年艰辛而辉煌的历程,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社会生产力,掀开了公共财政更多地覆盖农村的新篇章。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阶段。公共资源配置不合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城乡公共服务不均等的问题仍比较突出,必须坚定不移地加大力度,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为此,国家要求在新形势下继续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的方略,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巩固少取成果、加大多予力度、做好放活文章,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服务体系,力争在重点领域取得重大突破、在关键环节取得重大进展,为加快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

上一篇:西部大开发新开工22项重点工程
下一篇:央行:促进人民币日元跨境交易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