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德宏州瑞丽市不断完善《村组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了村组财务管理,促进农村基层组织的廉政建设。
一是村组财务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一切收入(含捐款)一律交由乡农经站进行代管,确保资金安全和资金增值。二是实行钱账分开,出纳管线、会计管账,其他人员不得管钱管账。三是村组零星备用金控制在1000元以内,较偏远的村组可适当放宽在2000元以内。四是村级集体资金使用审批规定,村“两委”需确定一名计账员和一名报账员。村级财务执行报账员审、主任核、民主理财小组审核通过、书记签批的审批程序。五是审批权限实行分限额逐级审批制度。500元以下的开支由村总支书记签批;500元以上至3000元的开支报村“两委”班子研究,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通过后由村总支书记签批;3000以上元至5000元的开支经召开村“两委”成员会议研究,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通过后由村总支书记签字,报乡长签批,乡农经站按签批意见办理;5000元以上的开支须报乡领导班子研究决定,乡长根据研究决定签批,乡农经站按签批意见办理。村民小组集体资金使用审批也进行了相关规定。
该项制度实施以来,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监督管理等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村组集体财务管理和财务公开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促进了基层干部廉政勤政,改善了干群关系,切实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