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积极筹措项目资金。在资金筹集上全面执行“国家引导、配套投入、民办公助、以奖代补”的方针政策和形式,充分调动农民筹资投劳、建设农田水利工程的积极性,鼓励和支持农民广泛开展小型农田水利设施项目的建设,争取更多资金投入到水利建设中来。
二是建立项目资金安全管理制度。对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工程资金设专门账户,建立专账。建设工程款实行报账制管理,工程价款的结算和支付先由施工单位填报《工程价款结算签证表》,经施工监理审核并签注意见后,由镇政府领导、水管站长、财政所长、项目法人代表核准签字方可按进度拨款。
三是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在项目工程的申报、实施、管护过程中提前介入,确保上级项目计划下达后能尽快组织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012年新村镇水利建设工程计划投资1,600万元,建设4个片区,干支渠77.06km,配套田间排灌渠34.79km,配套渠系建设126座,加固小坝塘2座。全镇7个村委会8,916人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