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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龙陵县勐糯镇三项措施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管理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3-05-15     浏览次数:

  一是严把发放标准。认真配合教育部门审核学生学籍,保证正式注册学籍的在校寄宿生都可享受到生活费补助,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学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1250元。

  二是认真组织实施。严格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由中心学校具体实施,负责收集汇总寄宿生情况,资金发放和监督检查。各村完小指定负责日常工作的专门人员,实行校长负责制。及时公示受助学生名单,第一时间发放补助金。

  三是严格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资金管理机制,不得擅自改变补助标准,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寄宿生生活费补助专项资金。定期组织检查、调查和实地走访,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坚决查处。

  五年来,全镇共有2759名学生享受到寄宿生生活补助金,发放补助资金342.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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