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范围,加大对特殊困难群众的解难济困力度,昆明市盘龙区财政局特别建立了特殊困难群众基金,将低保边缘群众、临时特困家庭等群体纳入保障范围,并制定了《盘龙区特殊困难群众救济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每年预算安排200万元特殊困难救济基金,帮扶特殊困难群众。
2013年1至4月,特殊困难群众救济金支出43.2万元。其中,为因病致困、因灾致贫的低保边缘家庭垫付住院费用等救助金24万元;帮扶特殊困难家庭和低保边缘家庭18名子女考入大专院校顺利就学资助金4.2万元;资助困难人员支付法院案件执行赔偿15万元。切实帮助困难群众渡过暂时性困难,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