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央行10月23日上午召集商业银行举行的临时会议透露的信息,商业银行务必于27日之前,制定出房贷实施细则,并提交给央行。这距新政颁布日(22日)仅有两个工作日的时间。
但27日,记者致电多家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获悉,他们还未有细则出台,“要等等看”。各银行分支行也表示,还未收到各总行的细则。
商业银行集体观望
其实,27日的结果早在业内预料之中。而央行的屡次房贷新政亦表明,在只提出原则而缺少细则的情况下,市场要么“从宽发落,一放到底”、要么鉴于政策压力而陷入观望状态。
而本次政策操作的难度,让商业银行选择了后者。
27日,记者致电的多家商业银行均表示,细则还没有制定出台。至记者发稿时止,尚未有商业银行明确回答已经定好细则。多家银行的个贷部门负责人均表示,要等等看,观察一下市场反应。
虽然个别商业银行总行人士告诉记者,本项政策从27日起已经开始执行,但是在缺少细则的情况下,其口头传达的执行命令变得有点纸上谈兵。
商业银行的集体观望,让这项定于27日正式实施的新政陷入暂时尴尬。
只所以选择观望,商业银行人士告诉记者,有三方面原因。
首先,央行只给出了原则,而对于很多核心概念没有具体定义。
其次,按照23日的临时会议精神,细则交由商业银行自行制定。而商业银行由于同质化竞争激烈,既担心自己的标准太松,被同业“诟病”,又担心标准太高,客户流失。
再次,央行从颁布文件,到正式实施,只给出了两个工作日的调整时间,如此短的时间情况下,完成整套系统调试和风险定价的换算,对商业银行难度巨大。
四个关键词
商业银行人士告诉记者,本次新政的难度,上述三大原因中,概念不清是最主要的问题。
最敏感而难于定义的概念,集中于“四大中心词”:自住、普通、首次、改善。
由于央行并没有具体定义“四大中心词”,让商业银行的细则缺乏掌握的依据,并且对2007年颁布的“二套房”标准是否需要继续执行带来了疑问。
某商业银行个贷部门负责人认为,“首次”和“改善”两者也难兼顾。如果承认改善型住房符合贷款支持的要求,可以执行贷款优惠利率和20%的首付款,那么就意味着对“首次购房”的强调虚有其名,也意味着“二套房”政策需要做出修改。
另外,对于“自住”与“非自住”,也是很难界定的。商业银行人士看来,只要不以投资为目的的,都属于自住的范畴,只要客户给出“改善住房的理由”,理论上可以无限购买多套房产,就等于不再区分所谓的“二套房”与否。
此外,什么是“普通”住房,也很难界定,各地标准不一,让总行也难于对不同地区的分支机构统一标准要求。
对于本次新政,商业银行人士称:“其实,‘自住’和‘改善’是个筐,什么都可以装进去。”他认为,只要出现“自住”、“改善”这两个关键词,其余的标准等于都是“白谈”。
提振内需与风险权衡
消息人士透露,在新政22日出台之前,10月17日,央行曾征求驻京的大型国有银行和银监会的意见,当时遭遇了部分反对意见。在此问题上,商业银行认为,支持房地产市场发展、防止房价过快下跌,提振内需,他们给予理解和支持;但如下调幅度过大,则存在市场风险。
而银监会也对此新政提出了许多审慎的意见。
22日出台的新政表明,这些意见并未被央行完全采纳。
10月23日,央行紧急下发通知,知会各商业银行相关负责人召开临时会议,传达了两点核心意见:一是细则由商业银行自行制定,二是必须于27日前制定出细则,并予以实施。
但商业银行人士告诉记者,如果细则交由银行指定,结果一定是按照最宽的结果去执行。原因很简单:尽管大家已经看到了房地产的市场风险,但是相较于其他行业,房地产的信贷依然属于优质资产,没有人会愿意放弃,不放弃的结果“只有PK价格”。
也许正是鉴于此种担忧,10月24日,银监会紧急召集五大国有银行行长开会。会议内容尚不可知,但消息人士透露,银监会从风险监控的角度考虑,其实颇多担忧,并一直重申不放弃“对二套房”等政策的把关。
这种担忧与商业银行的担忧不谋而合。
商业银行人士认为,在当前的情况下,房地产市场的风险加剧,如果单纯从风险角度考虑“银行不应该下调首付比例和降低利率,而应该提高首付款比例和提高风险定价”。
而从政策设计上,尽管央行将选择权交给了商业银行,但商业银行人士指出,实际上在市场竞争面前“大家并没有选择的能力,只能下调”。而这必将加大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
而进一步需要考虑到是,目前放松信贷的情况下,商业银行是否具有独立的风险定价能力,进一步而言,保持经济增长与银行风险之间,该如何权衡;如果放松信贷,是否会付出更大的风险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