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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综合改革提速 减税力度加大

发布者:xqcs001     发布时间:2018-03-07     浏览次数:

 3月5日,当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增加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等专项费用扣除,合理减负,鼓励人民群众通过劳动增加收入、迈向富裕,会场立马响起了热烈的掌声。提高个税起征点,是每年两会都会被提及的诉求。我国个税现行起征点确定为3500元,由2011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时间过去6年多,2018年个税起征点将迎来再次上调。 
    起征点定在什么标准,需要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个税法来最终确定。除了考虑必要生活成本扣除,公众期待也会影响最终标准。2011年提高个税起征点,个税修订草案定的3000元,最终通过为3500元。 
    个税改革业内讨论多年。这次政府工作报告,涉及起征点、专项费用扣除,但并未提及“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税改革。综合个人多样收入来源,进行汇总纳税,仍是个税改革的方向。这需要涉税信息的支撑,2018年将修改的税收征管法,有望为个税后续改革打下基础。 
    扣除必要生活成本 
    今年,关于个税改革的提案议案依然很多,有建议将个税起征点提高到7000元、10000元的,有建议以家庭为单位计征所得税的。 
    全国人大代表、格力电器董事长董明珠建议个税起征点调整到10000元,理由是当前小孩上学、房贷等生活压力较大,3500元的起征点标准低了些。 
    个税起征点,在税收专业术语上是“生计费用扣除标准”,是对于个人从事劳动、获取收入相对应的生计费用成本给予一个综合的扣除。 
    “随着人们生活成本的提升,对必要的生活成本不征税,相应提高个税起征点,这是政策公平的体现。除了提高起征点,这次还提出增加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等专项扣除。有了专项扣除之后,免征额的内涵跟之前有变化,两者同时实施,意味着减税力度更大。”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财经大学教授刘小兵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指出,生计扣除标准调整至今过去7年,物价等生活成本不断上涨,提高这一标准十分必要。允许子女教育、大病医疗专项费用扣除,考虑百姓在这些方面的支出压力,体现我国个税制度设计更加科学、合理,这也将为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由分类税制迈向综合税制积累经验。 
    寻找平衡点 
    3月5日,政府工作报告起草组负责人、国务院研究室主任黄守宏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提高个税起征点,法定权限在全国人大,要经过全国人大的讨论和批准。公众肯定希望起征点越高越好,但个税作为国家税收重要组成部分,需要考虑财政承受能力,这两者之间需要找到平衡点。 
    立法的过程,还会进一步吸取民意。刘尚希指出,起征点定在什么水平,需要通过测算,才能得出合理的标准。个税立法过程是选择、决策的过程,除了测算合理的标准之外,还要看大家的期待,通过立法形成最大公约数,多数人认可了,法律通过了,个税改革方案才能成为事实方案。 
    早在2011年6月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获得通过,个税修改决定将工薪所得免征额由此前的2000元提高到3500元。而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个税法修正案草案免征额为3000元,经过审议后最终提高至3500元。 
    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当时解释,在通过网络发表意见的公众中,83%的人希望在原方案基础上适当上调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老百姓的期待。全国人大常委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综合考虑各方面意见,积极与国务院沟通协调,经过充分审议、反复研究,对草案作了进一步修改。 
    征管能力要跟上 
    十九大之后,在《党的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中,财政部部长肖捷曾对个税改革方向作出描述,“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优化税率结构,完善税前扣除,规范和强化税基,加强税收征管,充分发挥个人所得税调节功能。实行代扣代缴和自行申报相结合的征管制度,加快完善个人所得税征管配套措施,建立健全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 
    这无疑是个更系统的工程。个税多年来被诟病的方面很多,包括是否能以家庭综合报税,工薪收入中最高边际税率45%是否合理等。 
    个税曾被戏称为“工薪税”,在于针对工薪阶层的个税征管较为充分,而拥有多渠道收入来源的部分真正高收入群体,却难以做到应收尽收。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税改革,旨在解决这方面的问题。 
    何谓“综合”?在2017年两会期间,财政部部长肖捷在记者会上曾提到,个税改革基本考虑是将部分收入项目,比如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等,实行按年汇总纳税。 
    刘尚希指出,综合与分类相结合,仍是个税改革的方向。把好几类收入加起来,进行年度汇总纳税,到年底需算总账,年中需要预缴部分税款,这存在个税的“多退少补”。要对个税进行综合纳税,确认个人各种收入数据,对涉税信息进行比对,要公平合理地征管个税,这需要税务部门对个人涉税信息掌握较充分,需要提高征管能力。涉税信息的掌握,这需要从法律上加以明确。 
    3月4日,今年全国人大首场发布会释放消息,2018年将修改税收征管法。从此前提交的税收征管法修订草案来看,明确银行等机构部门提供涉税信息为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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