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财税新闻> 正文
财税新闻

零元年薪是激励还是避税? 个税不能成为工薪税

发布者:xqcs001     发布时间:2018-03-19     浏览次数:

有的企业负责人声称“零工资”,但其花费实际上全部由企业来报销,这也是一种偷税漏税的现象。 
    根据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税率计算,一位企业高管如果拿100万元工资、薪金,将缴纳40多万元个税。而如果这位高管拿一元年薪以及100万价值的股票期权,这适用20%的税率,只需要缴纳20万元个税,这样一来,可以避税20多万元。 
    而有制造业界第一炮手之称的格力电器董事长董明珠曾自曝年薪500万,各种税后到手只有200万,她曾抨击那些只拿1元年薪甚至1分钱不拿的创始人,不拿这个钱然后就各种开支走公司账就可以很巧妙地达到避税目的,这种漏掉的税必须追回来。 
    前不久,董明珠建议个税提高到一万元起征点,并且直言不讳地说破了零元年薪的奥秘。董明珠直言,普通工薪阶层要有纳税意识,但要在比较好的保障的前提下。她认为,在提高个税起征点的同时,可提高高收入群体的税负,有助于缩小贫富差距。她以企业家的收入为例来说明,“上两三百万元的,如果提高到50%的税率(目前最高税率45%)交税,也还有一百多万元”,这些人有更大的纳税能力,可以用这部分的纳税来补充低薪工人的纳税。 
    此外,她表示国家还要规范纳税的条件,有的企业负责人声称“零工资”,但其花费实际上全部由企业来报销,从另一个层面而言,这也是一种偷税漏税的现象。 
    有一个奇怪的现象,就是全国交个税的只有区区2800万人。显然,全中国不可能只有2800万人收入每月高于3500元。只有两种解释,一是企业单位瞒报偷漏税,二是高收入人群不缴少缴。那些拥有资源类、经营类、股权类收入的人群,往往具有多种合理避税的手段,个人所得税反而从一种调节税变为了指向工薪阶层的“工薪税”、工资税,变为了指向工薪阶层的人头税。 
    因此,在提高个税起征点之外,还要对税率的档次、税收的分类与征收等方面进行综合改革,不能让个税继续成为面向上班族的工薪税。

上一篇:税务总局“四个突出”抓好党建述职评议
下一篇:李 克 强 主持召开国 务 院 常务会议 确定深化增值税改革的措施 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税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