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财税新闻> 正文
财税新闻

“减税”落地需与系统性改革相配合

发布者:xqcs001     发布时间:2018-04-04     浏览次数:

市场期盼已久的“减税”政策再次加码。 
    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自5月1日起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将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预计全年减税2400亿元。 
    今年两会结束仅一周后,“减税大礼包”即隆重推出,政策之迅速看似出人意料,实则顺势而为。 
    首先,当前国际国内的宏观经济形势需要减税。 
    应当看到,雷厉风行政策的背后有多重考量。从国内来看,这是对中央近几年来“减税降负”思路的实践和延伸。早在2015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中央就正式提出“要降低企业税费负担,进一步正税清费,清理各种不合理收费、营造公平的税负环境,研究降低制造业增值税税率”;而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出了进一步减税的要求,明确了全年减税8000多亿元的定量要求。要完成这一任务,可谓时不我待。 
    从国际上来看,美国去年年底通过的减税政策被视为美方的重大利好,客观上对包括中国在内的多国起到带动作用,也引发国际上竞争性减税;而当前中美贸易摩擦让部分人对出口总体形势抱有悲观情绪,以减税来回应上述问题、提振市场预期,也是应时之举。 
    其次,本轮减税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方向相一致。 
    在总量减税外,结构性减税也得到体现。本次会议强调,除了部分行业税率调降,对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电网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即在出口环节退增值税之外,建立留抵退税制度。 
    此外,对小微企业也是重大利好。会议提出,要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将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年销售额标准由50万元和80万元上调至500万元,并在一定期限内允许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让更多企业享受按较低征收率计税的优惠。 
    这意味着,除了短期的形势要求,本轮减税更与中长期的发展战略高度契合。对于现阶段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均有明确支持。中小微企业是经济的毛细血管,而先进制造业是实体经济发展的有效推动力,更是新旧动能转换的最佳代表,让上述领域更多享受减税红利,能够切实缓解相关企业的资金压力,有利于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积极性,催生更多的新业态新模式。 
    同时,这也是政策优化、细化的一个表现。此前的减税政策中,享受优惠政策的重资产行业,既包括高科技行业,也有一些钢铁等产能过剩行业,这对推动后者转型升级并非利好。因此,本次会议将重点放在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是根据经济发展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方向,对争议之处进行的调整。 
    再次,本轮减税只是“排头兵”,其成效有待系统性改革相配合。 
    根据市场普遍预期,目前方案很可能仅为过渡方案。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增值税减税的方向是三档变两档。而此次公布的税改方案依然保留了三档,只不过对17%和11%两档的税率作了一个百分点的下调,力度低于市场预期。因此,这更多被视为一种方向性的过渡,很有可能本轮减税会分步推进。 
    而这种推进并非只有指标、数据上的确定,更重要的是落实。在执行中要“接地气”,不仅要加强对基层工作人员的培训,更要加大对企业的培训,对产业链条上下游规范经营、依法纳税加强管理。实际上,前一轮减税政策也是力度大、决心高,但在基层实践中,也遇到了一些意料之外的问题。据基层税务工作者反映,部分“小企业不愿意开增值税专票”,究其原因,或是对概念混淆不清,或是由于产业链条上的其他环节无法出具“可供抵扣的发票”,因此,以“只增不减”为目标的营改增在实际工作中遇到了意外阻碍。 
    而本轮减税“加码”也需警惕类似问题。尽管有利于企业的税率调整看似简单,实则牵涉到多行业、多领域的“潜规则”,因而亟待系统性改革,包括对相关概念、知识普及以及监管能力的相应提升等多方面明确要求。因此,当前税改循序渐进,也可谓“摸着石头过河”。这也意味着在保持政策定力的同时,还需对现实操作的细节和困难抱有耐心,并以诚恳的态度去积极应对。 
    令人期待的是,根据日前通过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我国的财税系统正在经历变革,在国税、地税部门合并的过程中或将伴随着更多、更大的改革,也有望改变一些顽疾。应当说,作为一步“先手棋”,本轮减税是与宏观经济环境、战略性政策方向和系统改革相配合的一部分,未来将通过更多系统性改革更好地支撑中国经济实现动能转换、要素升级。

上一篇:高新技术仿制药企所得税降10个百分点 ——国务院多举措促仿制药发展
下一篇:环保税开征 让环境成为经济发展的推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