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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数据助医院享税收红利

发布者:xqcs001     发布时间:2020-03-02     浏览次数:

近日,四川省税务局、财政厅发布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有关车船税政策的公告(川财税〔2020〕2号),对参加疫情防控的医疗卫生机构和物流企业车辆,免征2020年车船税;已缴纳2020年度车船税的,在下一年度应缴车船税中抵减。

记者了解到,为了迅速聚焦政策适用对象,确保疫情期间最新税收优惠政策在基层落地,成都市温江区税务局充分利用大数据筛查功能,通过在官方网站收集收治新冠肺炎患者定点医院和发热门诊信息,与金税三期税收征管系统后台征管数据关联匹配,初步筛选出辖区内符合此次车船税减免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再通过人工核查、联系当地卫生院等方式,最终确定符合政策的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等7家医疗卫生机构名单。

该局税务干部在利用税收征管系统进行后台数据比对时发现,作为收治新冠肺炎患者的定点医院,成都市温江区人民医院共有11台符合车船税减免的医务用车,但其中两台已于今年2月进行了车船税申报,为此,该局财产和行为税科的税务干部主动与该医院的财务人员电话联系,告知其可以在下一年度应缴车船税中将已申报缴纳的车船税抵减,同时对于今年还没有申报的可享受的车辆,在之后申报车船税时可以直接享受免征,确保医院第一时间享受到这一政策红利。

“要不是今天接到税务部门的电话,我们还准备将剩下的车辆陆续申报车船税,税务部门的政策宣传太及时了。根据这一政策,我们可以享受4700余元的车船税税收优惠,金额不大,情谊却浓,在这个非常时期,这个政策让我们感受到政府和税务部门对我们医院抗击疫情的支持和鼓励,备受鼓舞!”成都市温江区人民医院财务负责人冯进表示。

据悉,成都市温江区税务局在利用大数据筛查政策适用对象的基础上,安排专人对符合条件的医院进行点对点精准政策宣传,协助医院测算可享受的税收优惠金额,指导医院如何抵减已缴纳的税款。同时,由于部分医疗卫生机构会选择由保险公司代为办理车船税事宜,温江税务主动拓宽宣传面,将税收政策对辖区内16家保险机构进行了同步宣传,将靶向宣传与广泛宣传结合,在确保宣传精度的同时拓宽宣传广度,确保纳税人应知尽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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