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现将2021年春节期间电子税务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春节期间,四川省电子税务局正常开放,纳税人、缴费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各类涉税(费)业务。
二、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申请领用、代开发票,需到办税服务厅现场领取或办理邮政寄递的,税务机关将于假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受理。当地设有24小时自助办税厅的,可根据当地税务机关提示办理。
三、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的部分业务申请,需要推送后台人工审核的,税务机关将于假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受理。
请纳税人相互转告,税务机关将竭诚为您服务,感谢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202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