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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四川省 会计高端人才(行政事业类)培养对象 考试选拔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者:xqcs001     发布时间:2021-03-16     浏览次数:

各市(州)财政局、省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我省会计高端人才培养工作,根据《四川省会计高端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意见》(川财会〔2016〕23号)有关要求及年度工作安排,我厅将于近期开展2021年度四川省会计高端人才(行政事业类)培养对象考试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培训对象名额

   此次选拔的培养对象为四川省行政事业类会计高端人才,共计选拔约50名左右培养对象。

   二、关于报名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四川省会计高端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意见》(川财会〔2016〕23号)规定的报名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有强烈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有较强的管理能力,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职业道德记录良好;

  (二)形成系统科学、学养深厚的知识体系,具备精于理财、善于管理的工作能力,享有社会认同、行业肯定的良好声誉,为推动单位和行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三)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外语基础;

  (四)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身体健康;

  (五)除上述(一)至(四)款所列条件以外,报名人员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中级会计师资格,从事财会业务工作8年以上,同时担任大中型企业或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部门负责人及以上职务;

  2.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或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或省级合格标准且在有效期内;

    3.取得经济管理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财会工作2年以上。

    三、关于报名时间及程序

  此次选拔考试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15日—4月1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报考人员应当按照《四川省会计高端人才培养工作方案》(川财会〔2016〕33号)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如实填写《四川省会计高端人才培养项目申请表》,连同表中所填列事项的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及申请表电子版,经所在单位审签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按照人事隶属关系或行业归口管理原则报相关部门进行审查。各市(州)财政局、各省级主管部门、中央驻川单位对本地区、本系统的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后,于4月20日前报四川省财政厅终审。审查通过获准参加笔试的人员名单于5月上旬公布。

    四、关于选拔考试

  选拔考试按照《四川省会计高端人才培养工作方案》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笔试通过人员方能参加面试。选拔考试预计于2021年5月进行,具体时间将另文通知。

  (一)笔试。考试题型均为案例分析题,主要考核学员平时对专业知识的积累,以及对国家时事政治、财经政策、社会热点等的关注和理解。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考试内容主要涉及管理会计、财务及资产管理、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等。

   (二)面试。面试时间为15分钟,主要考察考生自我认知、策划和决策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及人际交往能力、语言表达及逻辑思维能力、举止仪表等。

    五、关于入选人员确定

  选拔考试结束后,四川省财政厅将根据报考人考试综合成绩,确定培养对象最终入选名单并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结束无异议,省会计高端人才培养工程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发布入选人员名单。入选培养对象将由四川省财政厅选择国内知名会计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培训。

    六、关于信息发布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以及选拔考试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注意事项,财政厅将及时在四川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和四川财政会计服务(http://czt.sc.gov.cn/kj/index)同时予以公告。

    七、关于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爱平    

    联系电话:(028)86712246

    联系地址:成都市南新街16号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

    邮政编码:610016   

    邮箱地址:522191517@qq.com

 

     附件:四川省会计高端人才培养项目申请表

 

 

 

                                             四川省财政厅

                                             2021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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