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财金〔2021〕48号
各省属国有金融企业:
为切实履行省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落实国有金融资本保值增值责任,进一步规范我省省属国有金融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管理,促进省属国有金融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推动省级国有金融资本做强做优做大,现将《四川省省属国有金融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试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四川省省属国有金融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试行)
四川省财政厅
202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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