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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购销资金流虚开专票千余份,涉案金额14.96亿元

发布者:xqcs001     发布时间:2021-09-08     浏览次数: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最近以货物流向为线索,通过开展进销项比对、生产核查和资金流调查,确认涉案H公司存在虚开增值税发票违法行为。该局依法对H公司作出罚款50万元的处罚决定,并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查处。目前,该案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奇怪的购销生意

2020年4月,厦门市税务局稽查部门收到了风险评估部门传来的一条疑点信息,称辖区从事黄金铜销售的H公司存在虚开违法嫌疑。接信后,检查人员迅速对该企业进行了针对性分析和初步核查。

检查人员发现,H公司在成立后几个月内业务量就迅速激增至逾亿元,并且企业对公银行账户资金即进即出,账上余额极少,十分反常。同时,检查人员分析企业发票数据时发现,近1年多时间内,H公司接收了1789份品名为黄金的进项发票,价税合计16.63亿元,随后向下游河南、上海、三亚的多家公司开具了1400份品名为合金铜(黄金+铜合金)的销项发票,价税合计14.96亿元。该企业为贸易公司,但进销项严重不符,检查人员认为H公司存在变票虚开重大嫌疑。于是,稽查部门与当地警方成立联合办案小组对H公司实施调查。

企业背后的隐身人

办案人员从企业人员处了解到,H公司与当地的P公司、C工厂为关联企业,3家企业有密切的业务联系。H公司采购黄金后,会先存放在P公司,随后交由C工厂加工成合金铜再对外销售。

检查人员立即对H公司、C工厂以及P公司实施检查。3家公司的业务资料十分完备,电脑内的信息数据也跟业务一致,检查人员一时未发现异常。

此时,当地警方提供了一条重要线索。警方调查企业人员社会关系时,发现C工厂法定代表人陈某某是一个姓林男子的小舅子,而P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陈某则是林某的妻子。这个林某究竟是谁?为何涉案企业关键人员都与其有关?经调查,H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林某忠只是挂名的负责人,其真实身份竟是林某的司机,林某才是H公司的实控人,公司的实际经营均是林某在指挥。

税警联合办案小组询问了H公司和P公司的会计及出纳,她们表示,日常经营中均是按照林某授意,在未见实物的情况下进行开票和记账等业务,并按林某指示填写合金铜销售合同。

黄金去哪了?

办案人员认为,在此情况下,企业合同等经营资料,核查价值已不大。从企业的业务链条看,抓住黄金这一关键点,查清楚企业黄金去向,或许将成为案件查办的突破口。

税警联合办案小组立即对H公司、C工厂的相关人员进行询问,并对C工厂的生产情况和P公司的仓储等情况实施核查。通过对合金铜生产流程实施核查,并综合涉案企业生产、仓储人员的言证等信息,办案人员发现了H公司、C工厂和P公司业务的猫腻:H公司购买的黄金并未如企业人员所称,送往P公司保管,C工厂也根本就没有用黄金生产用于销售的合金铜,其出入库单也系伪造。在没有合金铜产品购入和接收的情况下,H公司对外开具的品名为合金铜的发票均为虚开发票。

案情已明了,但涉案企业违法活动的查证拼图还缺一角——经查,H公司确实购买了大量黄金,这些黄金又去了哪里?

检查人员于是对H公司账户、林某、林某忠等人账户的资金流进行了逆向追踪,最终发现,H公司购买黄金的资金,来自林某及林某忠的个人账户,继续追踪发现,这些资金的源头最后指向的竟是深圳某珠宝市场中数名炒金客的个人账户。经过核查,办案人员查清了这诡秘资金流的真相:这些炒金客与林某等人达成交易,其资金“借道”H公司的企业账户,供林某用来伪造企业购销资金流;而林某购买的黄金,则交与炒金客售卖牟利。

至此,案件真相大白。

随后,专案组在深圳、厦门两地同时展开抓捕行动,犯罪嫌疑人林某、林某忠、陈某等人无一漏网。

经查,林某等人利用H公司、C工厂、P公司三家企业,购买黄金,虚构合金铜生产、购销流程,向下游河南、上海、三亚的多家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400份,涉及金额14.96亿元。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已进入司法审理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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