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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军:规范监管与促进发展并重 想方设法营造公平竞争税收环境

发布者:xqcs001     发布时间:2021-10-25     浏览次数:

近年来,税务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形成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动力,积极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记者就此采访了国家税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军。

一、请问,在促进公平竞争方面,税务部门可以发挥哪些作用?

答:习近平总书记要求,促进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企业创造广阔的发展空间。这些要求落到税务部门,就是要想方设法把名义税率降下来,想方设法把实际征收率提上去,想方设法把偷逃税行为打击掉,想方设法把税费服务优化好,以促进形成各类所有制企业、大中小各种规模企业竞相发展、良性互动、规范提升的局面。

二、您刚才提到想方设法降低名义税率。请问,近年来,我国在降低名义税率、减轻市场主体负担,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

答:近年来,税务部门积极参与税制改革和税费优惠政策制定,推动名义税率、费率不断降低,确保大规模减税降费落地生效,积极支持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企业发展。

一方面,多税种改革切实降低了名义税率。不仅通过实施营改增改革消除了重复征税,而且连续两次大幅降低增值税税率,将17%的标准税率降至13%,并阶段性将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由3%降至1%。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不断加力,带来实际征税率已降至2.5%。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20%降至16%,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社保缴费负担有实质性下降。

另一方面,大规模减税降费明显降低了宏观税负。“十三五”时期,全国新增减税降费合计超过7.6万亿元,其中减税4.6万亿元,带动我国宏观税负由2015年的18.13%,降至2020年的15.2%,降低近3个百分点。

减税降费不但注重了普惠性,还侧重了针对性。比如:从不同企业类型看,科创企业是受惠主体。随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持续加力,全国享受该政策的企业户数由2015年的5.26万户提升至2020年的42.7万户,五年间增长7.1倍。从不同所有制看,民营企业是受惠主体。今年1-8月份,民营企业新增减税降费3044亿元,占比超过七成。从不同企业规模看,小微企业是受惠主体。今年1-8月,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新增减税合计1402亿元,占新增减税总额的45.2%。从不同收入水平看,中低收入群体是受惠主体。综合与分类相结合及六项附加扣除的个税改革几乎使所有人都减了税,其中年收入20万元以下的纳税人减税幅度最大。最新数据显示,这部分纳税人缴纳的个税占比已从2018年的47%下降到2020年的17.5%,大大减轻了上有老、下有小、自己收入尚不高、正在爬坡过坎需要学习充电的这一庞大群体的个税负担。

三、我们注意到,近年来,税务部门不断健全税收监管体系,持续加大偷逃税打击力度,能否详细介绍一下具体措施和成效?

答:税收监管十分复杂,科学监管任务更重。近年来,我们探索的路径是,区分情况,有效施策,想方设法堵漏增收,把实际征收率提上去,想方设法严查快查,把偷逃税行为打击掉,以公正监管促公平竞争。

第一,对没有主观故意的轻微违规行为,我们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推行有柔性、有温度的执法。比如,今年4月,推出首批包括10项内容的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清单,半年来,已有超过6万户纳税人受益。明年一季度,我们将推出第二批“首违不罚”清单。

第二,对一般性涉税违规行为,我们利用税收大数据持续健全动态“信用+风险”监管体系,强化精准监管,提高监管效率。对高信用低风险的纳税人不打扰、少打扰;对低信用高风险的纳税人严管理、严监督。“十三五”时期,税务部门分析应对的风险纳税人户数年均下降22.1%,而户均查补税款年均增长29.7%,这一方面反映了精准监管的成效,另一方面也说明纳税人的风险意识、法治意识在不断提升,税法遵从面和遵从度在不断提高。

第三,对不法分子恶意偷逃税行为,我们坚决严厉打击,一点也不手软。2018年8月至今年9月底,税务总局、公安部、海关总署、人民银行联合开展持续精准打击“假企业”“假发票”“假出口”骗取退税及税费优惠的三年专项行动,查处涉嫌违法企业44.48万户,破获涉案金额十亿元以上的案件325起、百亿元以上的案件39起,配合公安机关对28363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打得5841名犯罪分子主动投案自首。最近,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支持我们,加入进来,6部门联手共建了常态化长效性打击“三假”工作机制。

四、优化服务是法治公平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请问,近年来税务部门在提升税费服务水平、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方面,主要有哪些具体措施?

答:纳税人缴费人是税务人的衣食父母。在政府部门中,我们的服务对象最多,有几千万企业纳税人,还有十多亿纳税缴费的自然人。我们的服务频次最高,与一个服务对象打交道,一年少则几次,多则几十次,回答政策咨询有的要达几百次。“十三五”时期,税务部门服务对象和服务频次都增加了好多倍,但服务投诉数量2020年比2015年却减少了百分之五十以上。今年,在党史学习教育中,我们开展了“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出了100项服务措施,前三季度服务投诉数量又比2020年同期减少了17.8%。

概括地说,我们优化税费服务的工作重点主要体现为“三个转变”:

首先,从线下服务为主向线上和线下服务并重转变。目前,214项业务中203项可全程网上办,近90%的涉税事项、99%的纳税申报可网上办理,刚转到税务部门征收的企业和个人缴纳的社保费,也在今年6月份基本实现了网上办、掌上办。

其次,从共性服务为主向注重个性服务转变。我们依托税收大数据,将税费优惠政策与纳税人缴费人数据进行关联,建立了全国统一的9大类4层级4219个税费标签体系,“点对点”精准推送。今年以来,已精准推送47批次税费优惠政策,惠及纳税人缴费人5.13亿户次。

再次,从注重程序性服务向更加注重权益性服务转变。比如,近年来,为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我们构建起“16+10”长三角一体化税收支持体系,推进区域内执法标准统一。今年10月1日起,我们又在京津冀区域内施行统一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统一了7类53项税收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切实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由于税务系统点多、面广、事项杂,仍有一些服务不到位、有差错的地方,我们将坚持“知道了就改,违规了就纠,失责了就查”,努力使税费服务越做越好。



中办、国办于今年3月份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为“十四五”时期税收现代化确立了总体规划。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力争经过5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建成以税收大数据为驱动力的智慧税务,实现从经验式执法向科学精确执法转变,从无差别服务向精细化、智能化、个性化服务转变,从“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分类精准监管转变,全方位提高税务执法、服务、监管能力,更好营造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




近年来,税务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形成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动力,积极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记者就此采访了国家税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军。

一、请问,在促进公平竞争方面,税务部门可以发挥哪些作用?

答:习近平总书记要求,促进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企业创造广阔的发展空间。这些要求落到税务部门,就是要想方设法把名义税率降下来,想方设法把实际征收率提上去,想方设法把偷逃税行为打击掉,想方设法把税费服务优化好,以促进形成各类所有制企业、大中小各种规模企业竞相发展、良性互动、规范提升的局面。

二、您刚才提到想方设法降低名义税率。请问,近年来,我国在降低名义税率、减轻市场主体负担,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

答:近年来,税务部门积极参与税制改革和税费优惠政策制定,推动名义税率、费率不断降低,确保大规模减税降费落地生效,积极支持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企业发展。

一方面,多税种改革切实降低了名义税率。不仅通过实施营改增改革消除了重复征税,而且连续两次大幅降低增值税税率,将17%的标准税率降至13%,并阶段性将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由3%降至1%。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不断加力,带来实际征税率已降至2.5%。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20%降至16%,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社保缴费负担有实质性下降。

另一方面,大规模减税降费明显降低了宏观税负。“十三五”时期,全国新增减税降费合计超过7.6万亿元,其中减税4.6万亿元,带动我国宏观税负由2015年的18.13%,降至2020年的15.2%,降低近3个百分点。

减税降费不但注重了普惠性,还侧重了针对性。比如:从不同企业类型看,科创企业是受惠主体。随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持续加力,全国享受该政策的企业户数由2015年的5.26万户提升至2020年的42.7万户,五年间增长7.1倍。从不同所有制看,民营企业是受惠主体。今年1-8月份,民营企业新增减税降费3044亿元,占比超过七成。从不同企业规模看,小微企业是受惠主体。今年1-8月,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新增减税合计1402亿元,占新增减税总额的45.2%。从不同收入水平看,中低收入群体是受惠主体。综合与分类相结合及六项附加扣除的个税改革几乎使所有人都减了税,其中年收入20万元以下的纳税人减税幅度最大。最新数据显示,这部分纳税人缴纳的个税占比已从2018年的47%下降到2020年的17.5%,大大减轻了上有老、下有小、自己收入尚不高、正在爬坡过坎需要学习充电的这一庞大群体的个税负担。

三、我们注意到,近年来,税务部门不断健全税收监管体系,持续加大偷逃税打击力度,能否详细介绍一下具体措施和成效?

答:税收监管十分复杂,科学监管任务更重。近年来,我们探索的路径是,区分情况,有效施策,想方设法堵漏增收,把实际征收率提上去,想方设法严查快查,把偷逃税行为打击掉,以公正监管促公平竞争。

第一,对没有主观故意的轻微违规行为,我们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推行有柔性、有温度的执法。比如,今年4月,推出首批包括10项内容的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清单,半年来,已有超过6万户纳税人受益。明年一季度,我们将推出第二批“首违不罚”清单。

第二,对一般性涉税违规行为,我们利用税收大数据持续健全动态“信用+风险”监管体系,强化精准监管,提高监管效率。对高信用低风险的纳税人不打扰、少打扰;对低信用高风险的纳税人严管理、严监督。“十三五”时期,税务部门分析应对的风险纳税人户数年均下降22.1%,而户均查补税款年均增长29.7%,这一方面反映了精准监管的成效,另一方面也说明纳税人的风险意识、法治意识在不断提升,税法遵从面和遵从度在不断提高。

第三,对不法分子恶意偷逃税行为,我们坚决严厉打击,一点也不手软。2018年8月至今年9月底,税务总局、公安部、海关总署、人民银行联合开展持续精准打击“假企业”“假发票”“假出口”骗取退税及税费优惠的三年专项行动,查处涉嫌违法企业44.48万户,破获涉案金额十亿元以上的案件325起、百亿元以上的案件39起,配合公安机关对28363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打得5841名犯罪分子主动投案自首。最近,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支持我们,加入进来,6部门联手共建了常态化长效性打击“三假”工作机制。

四、优化服务是法治公平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请问,近年来税务部门在提升税费服务水平、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方面,主要有哪些具体措施?

答:纳税人缴费人是税务人的衣食父母。在政府部门中,我们的服务对象最多,有几千万企业纳税人,还有十多亿纳税缴费的自然人。我们的服务频次最高,与一个服务对象打交道,一年少则几次,多则几十次,回答政策咨询有的要达几百次。“十三五”时期,税务部门服务对象和服务频次都增加了好多倍,但服务投诉数量2020年比2015年却减少了百分之五十以上。今年,在党史学习教育中,我们开展了“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出了100项服务措施,前三季度服务投诉数量又比2020年同期减少了17.8%。

概括地说,我们优化税费服务的工作重点主要体现为“三个转变”:

首先,从线下服务为主向线上和线下服务并重转变。目前,214项业务中203项可全程网上办,近90%的涉税事项、99%的纳税申报可网上办理,刚转到税务部门征收的企业和个人缴纳的社保费,也在今年6月份基本实现了网上办、掌上办。

其次,从共性服务为主向注重个性服务转变。我们依托税收大数据,将税费优惠政策与纳税人缴费人数据进行关联,建立了全国统一的9大类4层级4219个税费标签体系,“点对点”精准推送。今年以来,已精准推送47批次税费优惠政策,惠及纳税人缴费人5.13亿户次。

再次,从注重程序性服务向更加注重权益性服务转变。比如,近年来,为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我们构建起“16+10”长三角一体化税收支持体系,推进区域内执法标准统一。今年10月1日起,我们又在京津冀区域内施行统一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统一了7类53项税收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切实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由于税务系统点多、面广、事项杂,仍有一些服务不到位、有差错的地方,我们将坚持“知道了就改,违规了就纠,失责了就查”,努力使税费服务越做越好。



中办、国办于今年3月份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为“十四五”时期税收现代化确立了总体规划。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力争经过5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建成以税收大数据为驱动力的智慧税务,实现从经验式执法向科学精确执法转变,从无差别服务向精细化、智能化、个性化服务转变,从“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分类精准监管转变,全方位提高税务执法、服务、监管能力,更好营造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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