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获悉,从2020年5月起,纳税人在四川省电子税务局、“四川税务”APP办理税费申报、发票代开等业务,可以通过三方支付平台缴纳税费了。
据悉,纳税人可以在访问“四川税务”APP时,调用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第三方支付渠道,缴纳包括发票代开预缴税费,各类税费申报产生的应纳税费,逾期未缴纳的欠税,滞纳金和违法违章罚款等。目前支持的第三方支付渠道主要包括:银联云闪付、微信、支付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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