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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未出台配套规定 网店收税或明年推行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8-08-01     浏览次数:49

 8月1日消息,北京工商“网店新规”今日正式实施。据消息人士透露,税务总局目前并未就工商网店新规出台配套规定,网店收税最早或将于明年推行。

  7月2日,北京市工商局在官方网站公布了正式的电子商务监管意见(简称网店新规),其中规定,凡以营利为目的的电子商务经营者都需登记注册,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才能开展经营。

  根据规定,经营主体申请营业执照后,应在一个月之内办理税务登记。通常,个体工商户需要向国税局缴纳4%增值税,另外还可能会涉及到向地税局缴纳个人所得税等方面的问题。

  一般而言,税务部门对个体工商户实行定期定额办法执行,也就说会按区域、地段、面积、设备等核定给商户一个月应缴纳税款的额度。

  然而,消息人士向腾讯科技透露,目前税务系统并没有出台配套的文件。分析人士认为,短期内税务机关不会对个人网店强制收税。

  有消息称税总和财政部正在研究个人所得税的全面改版,明年或将进行大规模的税制改革。分析认为,届时个人网店征税的相关措施会随之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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